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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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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1

快递送到家门口曾经是很多人津津乐道的快递服务,然而现在大部分快递企业都是把快递扔到驿站或者快递柜,甚至不会知会客户。针对这些问题,国家邮政局正在制定新规定,要求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据报道,国家邮政局根据部门规章立法工作安排,研究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现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以低于成本价格提供快递服务,不得虚构快递服务信息或者配合他人非法活动提供快递服务。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2021年6月份,中消协发布“618”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指出配送是网购、外卖等互联网消费的最后一公里。

某种程度上来说,快递员、外卖配送员是商品与服务和消费者“见面对话”的“窗口”和“前哨”,其服务态度直接影响到客户消费体验。送货不上门、擅放快递柜等问题虽多次明令禁止,但仍被诸多消费者频频吐槽。

部分电商平台对让促销期间产品与服务从“送出去”到“接过来”的全链条、全环节服务品控监督追踪意识和方式方法必须不断改变。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2

1月7日,国家邮政局《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向单位、个人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 第2张

“双十一”之际,甘肃省内最大的智能自动化快件分拣设备在顺丰兰州和平集散中心全面启用。 崔琳 摄

在快递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还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递快件,应当告知收件人有权当面验收快件,由收件人查看快件外观。快递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的,收件人可以当面查看内件物品的外观或者拒收快件。

征求意见稿对快递隐私保护也提出了要求。其中提到,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递运单(含电子运单)制作、使用、保管、销毁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保护快递运单信息安全,不得完整显示自然人身份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倒卖快递运单。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 第3张

如果违反将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征求意见稿第六十六条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并可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邮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分拣作业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损毁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以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或者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未按照与用户约定的收件地址投递快件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规定,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3

1月7日,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南都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南都此前报道,快递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快递送到快递柜或快递驿站,是快递类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全国多地曾立法解决快递不上门的问题。

通知指出,为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和快递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国家邮政局研究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现行《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于2008年7月公布施行,并在2012年修改后沿用至今。修订后形成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共计十章八十条,其内容主要包括:阐明立法目的和立法依据,明确适用范围及主体;根据上位法精神,对促进快递业发展相关责任义务作出了细化规定;进一步明确快递市场准入管理要求,强化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义务规定;从提升快递服务质量、强化快递安全管理、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方面,对快递业务经营行为作出制度性安排等。

快递企业不得擅自将快递投递到快递箱 第4张

南都记者注意到,在快递服务方面,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二条指出,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递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南都此前报道,快递企业未经消费者同意将快递送到快递柜或快递驿站,是快递类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之一。2021年11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征求对《广州市快递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其中重申,“快递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的同意”。

事实上,对于快递送货上门相关问题,我国相关条例已有明确规定。目前,除广州之外,全国多地也在通过立法解决快递不上门的问题。还有条例明确提及,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企业,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将处以罚款。

2020年,“丰巢快递柜超时收费”一事曾引发关于“快递擅自入柜”的讨论。此后,多地邮政管理部门发文指出,使用智能快件箱进行投递的快递企业,要在投递前履行告知义务,征得收件人同意后方能放置在智能快件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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