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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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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转入的基金须经我局经办部门审核原投保起止时间同意后,按核准的投保时段转入基金。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下面是相关教程。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1

按规定通过组织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或在异地有参保且符合转入条件的,可将基金转入省社保局。

一、所需资料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最后一个单位填写的履历表复印件。

(三)异地缴费明细记录或原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四)并根据相应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1、正式调动的提供:

经省级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同意调入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行业内部调动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任命书或调令原件和复印件。

2、非正式调动的提供:

(1)属于养老保险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非驻穗单位人员,参加省直社会保险前在异地已参保缴费的,提供当地的合同工招工花名册或招工表等。

(2)属于养老保险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驻穗单位人员(不含符合粤劳社函[2002]90号文规定的人员),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从化市)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粤劳社函[2002]90号文规定的流动人员,提供离开省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户口本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情况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办理。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基金转入我局前,须先向我局办理申请转入手续;若未经我局同意擅自将异地基金转入我局的,暂不予以办理基金转入确认手续。

(二)在对方基金转出60日后,凭转出地开具的转出地基金转移清单(原件)、我局已盖章审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份和缴费明细记录或原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到省社保局查询到帐情况。

(三)基金已到帐的,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其基金确认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其它事项

(一)需转入的`基金须经我局经办部门审核原投保起止时间同意后,按核准的投保时段转入基金。

(二)户籍转入广州市(含越秀、荔湾、黄埔、白云、天河、海珠、罗岗、南沙、番禺、花都)的自由职业者,在法定退休时间前一年,在省属单位投保时间比在广州市属单位投保时间长的,经我局核准,可把原籍及在广州市投保的个人帐户基金转入我局。

(三)跨统筹区域转入人员转入社会保险关系时,在单位必须属“在职”人员。若已失业或停保的,待其达到退休年龄前一年内再申报办理转入手续。

(四)原在广海集团、远洋集团实行行业内部统筹的流动人员,暂不办理转入。

(五)异地流动人员在广州市先在市属单位工作后再到省属单位工作的,在异地的缴费基金应先转至广州市社保中心,我局暂不予以接收。

(六)对于流动人员转入我局的,我局只接收其实际缴费。

(七)中介机构挂靠人员在我局参保后申请转入统筹区域外社会保险基金的,转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挂靠中介机构前曾在省社保局参保,并连续缴费5年以上(含5年)。

2、申请转入时,正在省社保局参保缴费。

3、申请转入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超过1年。

4、有广州市正式户籍(不含从化、增城市)。

(八)属正式调动的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视作缴费年限,在养老保险基金转入确认后,到有关部门办理视同缴费年限审核。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2

广州社保可以自己购买,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广州可以以个人身份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

办理对象:

1、广州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就业年龄范围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社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非广州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下面其中一个条件的:

(1)广东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含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广东省户籍人员),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内跨市流动就业,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广东省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0年,且在最后参保地实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5年的,可在最后参保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港澳台的灵活就业人员: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41号)第二条第二款:在内地(大陆)灵活就业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以按照居住地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办理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缴费登记和险种核定。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第2张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4、养老保险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非本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

5、《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办理批量扣费)

重要提示:缴费人办理社保费事项填写的表证单书,涉及用人单位的表格和资料应加盖单位公章,涉及个人的表格和资料应由本人签名,复印件需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缴费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办理流程:

1、灵活就业人员先办理就业登记手续(怎么办理就业登记),再通过户籍所在区的地税部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个人社保简易登记核定→打印《社会保险费定额核定通知书》申请人签名确认。

3、灵活就业人员签订扣款协议→税务机关受理并在《委托划缴税(费)协议书》盖章→灵活就业人员持协议书到银行签约→灵活就业人员将协议书其中一联交税务机关。

4、未办理委托银行划缴社保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需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当月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申请办理→税务机关受理→税务机关办理社保费申报。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3

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医保新参保单位)办事指南

依据《关于对我市医保新参保人发放社保(市民)卡的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在我市已换发社保(市民)卡单位中的医疗保险新参保人,须申领社保(市民)卡作为享受医保待遇的就医凭证。请参保单位按照以下要求,组织本单位医保新参保人做好社保(市民)卡申领工作。非医疗保险新参保人暂不需要申领社保(市民)卡。

领表和填表参保登记后,请参保单位经办人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双面复印后发给每位新参保人,并指导新参保人按照申领规则的要求填写申领表。

《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可在我市社会保经办机构对外服务窗口领取,也可登陆或下载。

照相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3日前,安排新参保人携带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前往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拍摄社保(市民)卡数码照片,并将照片回执粘贴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拍摄社保(市民)卡照片费用为4元/人次

社保(市民)卡定点照相馆名单可通过服务热线83366288或服务网站查询。

代收申领表和工本费请参保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将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整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收齐,同时代收社保(市民)卡工本费20元/人。

经办人须对申领表进行审核,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完整,最后在申领表相应的位置盖章确认。收表数量应与上月新参保人数一致。

交表、缴费并领卡医保开户银行将通知参保单位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后,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办理交表、缴费及领卡手续。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第3张

(一)需携带的资料:

1、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

2、单位证明;

3、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新参保人已填写完毕的《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

5、制卡工本费:20元/人×参保登记人数。

(二)交表、缴费和领卡流程:

可集中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各指定窗口办理。

1、交表。到社保(市民)卡服务窗口提交《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申领表》,领取《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

2、缴费。凭《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社保(市民)卡缴费窗口缴纳制卡工本费。缴费成功后,工商银行将开具《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

参保单位可以现金或支票的形式缴纳工本费。如果用支票缴纳工本费,收款单位名称应填写为“广州财政代收款”,并且单位经办人须在用支票办理缴费手续三个工作日后再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领取《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并领卡。

3、领卡。前往医保开户银行窗口领取社保(市民)卡,需出示或提交以下资料:地税局出具的当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及复印件或银行收款的电子借记单及复印件;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第三联)和《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第四联)。

广州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如何办理 第4张

(三)注意事项

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参保单位实际领卡人数与上月参保登记人数不一致,请单位经办人于参保登记次月19日前5个工作日内前往广州市医保中心社保(市民)卡业务窗口办理领卡人数确认手续。办理时,请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离职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

发卡参保单位经办人须在领卡后一周内将社保(市民)卡发放给参保人。

本地宝温馨提示:

持卡人可以到哪里办理广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业务?

持卡人可以到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的银行代理服务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市民)卡的相关业务。可办理的具体业务是:社会保障(市民)卡挂失、解除挂失、补卡、换卡、注销、更新信息、信息查询、医保帐户密码变更。

广州市市民服务和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

地址:天河区龙口西路穗园小区E栋三楼

电话:020-83366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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