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生 > 生活百科 >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

来源:可可女性网    阅读: 2.41W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金融监管体制,金融监管法本质上是国家对金融活动监督和管理的规范,主要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地判断和预警金融风险的状况及深度。下面是关于金融监管体制内容,希望对大家了解有帮助!

金融监管体制1

金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地判断和预警金融风险的状况及深度。在金融监管过程中,注意预警与处罚并重。要做到在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和发生危机之前及时预警,发现问题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防止风险和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化解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法

金融监管法是指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及其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金融监管法随着金融活动和金融监管实践的不断发展而逐步形成并完善。

金融监管法的特点

金融监管法具有以下特点:

(1)金融监管法是强行法。在金融监管活动中。监管主体与被监管主体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具体表现为前者对后者实行强制监管。后者对前者必须服从,这体现了国家对金融业的适度干预。

(2)金融监管法是行为法。金融监管法本质上是国家对金融活动监督和管理的规范。监管主体主要通过做出法定的监管行为来完成监管活动,因此,金融监管法具有行为法的属性。

(3)金融监管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在金融监管法中。监管主体明确金融监管目标。确定金融监管机构的地位及职责。规范金融监管方式和手段。规定金融违法行为的惩处措施,这些规定将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进行有机结合。体现了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

金融监管法的意义

金融监管法通过对金融机构的准人、经营行为、退出机制以及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能、权限的规定来对整个金融市场进行调节。

有学者认为,金融监管法最终能够达到如下调控目的:

其一,确认金融机构的法律地位,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

其二,培育和完善金融市场体系,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协调、确保金融市场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资金运营效益,实现资金融通的个体效益和社会整体效益目标;

其三,确定金融宏观调控目标,规范金融调控、管理、监督行为,完善金融宏观调控、监督体系。

这三个方面的目的实际上正是金融监管立法的意义所在,从另一个方面也可以说,只有建立了完备的金融监管法,才能够保证上述三方面目的的实现。

金融监管法的主要内容

在对金融业进行定义时对现代金融业有一个较为直观的分类:直接金融与间接金融。前者主要包括发行金融工具、债券和股票等直接的资金融通方式;后者则主要体现为以银行作为交易的中介方而形成的间接融资方式。从这两种分类各自所表现出的不同形式即可看出金融业的主要分支为银行业和证券业。在这两者的基础上,保险业由于也能起到积聚资金的作用,且借助前两者的渠道也能进行资金的融通,因此保险业也是现代金融业的一大重要分支。除此之外,以期货、信托以及新衍生出的一系列金融工具为依托,形成了现代金融行业的各类大小不一的分支,共同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即金融业。由于篇幅的限制,本书将选择其中较具代表性的对银行、证券、保险以及期货这四大金融行业的监管立法作为介绍金融监管法的主要内容。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法的目标和原则

(1)金融监管法的目标

1、维护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是使整个金融体系处于稳定运行状态。这就需要金融监管有效调动资源。消除危及金融安全的不稳定因素。防止其演变为金融危机。

2、保护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金融业是以信用为基础的行业。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对金融业的信心是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但由于金融业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存款人。投资者和其他社会公众的利益容易被侵犯,确立此项原则有利于降低金融业的道德风险和系统风险。

3、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经营效益。以市场竞争为基础的金融市场蕴涵着较大的市场风险。很容易发生恶性竞争。从而导致金融业不稳定。虽然监管并不能绝对消除风险,但当金融机构不能满足金融业审慎要求时。监管当局采取措施。确实能达到规范金融机构竞争、提高金融机构经营效益和保持金融市场有序运转的目的。

(2)金融监管法的原则

1、审慎监管原则。又称持续性监管原则。是指在金融机构获得市场准入、开始业务经营后,金融监管机构对其日常业务经营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管。审慎经营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金融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审慎经营规则。审慎监管包括合规性监管和风险性监管两方面。随着金融创新业务日益增多,合规性监管不能及时全面反映金融业风险。以风险性监管为基础的审慎监管原则逐渐为人们认同。

2、预警与处罚并重原则。金融监管的主要任务就是及时、准确地判断和预警金融风险的状况及深度。在金融监管过程中,注意预警与处罚并重。要做到在金融机构出现问题和发生危机之前及时预警,发现问题则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处罚力度。防止风险和危机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化解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体制2

1、明确的金融监管目标。

金融监管目标的设立是建立有效金融监管体制的前提。只有确立了适当的监管目标,才能据此设计监管的结构、框架,配置监管资源。一般来说,金融监管有多重目标,包括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竞争性和公平性,而其中最基本的目标即是通过审慎监管和日常监管的方式实现稳健性和公平性,以防范系统性风险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一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金融监管的目标也有所不同。中国应当根据国情确立自身的金融监管目标,并且应当根据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不断调整和更新自身的金融监管目标。

金融监管体制 第2张

2、适宜的监管措施。

为实现金融监管目标需要运用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定性的监管手段和定量的监管指标体系。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金融业结构性差距较大,其监管体系结构具有不同特点,金融监管措施也不尽相同。中国应当按照审慎原则,根据自身的金融业发展水平,采纳适宜的监管措施,并且由于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始终处于不断的创新和变化之中,中国应当根据新情况,及时修订原有的监管措施,融入新的规则和方法,保障金融监管体制的有效性。比如,保险公司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负债,因此对保险公司的监管关键在于对其流动性和偿付能力的监管。然而,随着保险业务的综合化发展,开始与银行业务和证券业务融合后,就有必要运用银行业和证券业的监管规则来充实对于保险的监管规则。此外,受金融全球化影响,金融监管标准出现全球化、一体化趋势,其中尤其明显的是银行业监管领域的《巴赛尔新资本协议》。随着金融开放程度的不断加深,中国应当将这些国际准则中科学的先进的适宜中国国情的标准及时引入到自身的监管标准体系中,提升中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国际竞争力。

3、充分的监管能力。

充分的监管能力首先体现在监管的人力资源的保证。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灵活的薪酬机制,以吸引高层次的监管人才的加入。其次,充分的监管能力体现在监管机构应当不断地改进监管措施,确保各项监管措施都能落到实处,保障对监管对象真正有效监管,同时,这也需要一个科学的和有执行力的金融违法行为处罚权力的配合。最后,金融市场瞬息万变,监管机构应当注重对监管人才的培训,不断优化监管技术,保证监管能力的与时俱进。

4、适当的监管独立。

金融监管涉及多方面利益集团,某些利益集团就对其不利的监管措施可能会向监管机构施加压力和设置障碍,从而影响监管目标的.实现。

比如说,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可能受到其他政府部门的影响。为防止有关部门为追求短期经济发展目标而对金融监管进行干预,从而违背保障金融体系稳健的长期目标,各国在设计政府架构时都非常重视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如美国联邦储备体系(FederalReserveSystem)被认为是美国最为独立的政府机构。它虽然对国会负责,但除了立法和提交报告之外,实际不受国会的控制。总统可以通过任命理事和理事会主席以及与国会结成立法联盟来影响联邦储备体系,但总统在任期内只能任命一位理事会主席,而且任命主席时也不能随心所欲。理事的任期长达14年且不得连任的规定,部分消除了理事屈从国会和总统的动机。支撑独立性的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联邦储备体系不受国会控制的拨款程序的支配,经费自理且有大量节余,能够拒绝联邦政府审计机构的审计,因此这一特点比任何其他因素都有助于它的独立性。

再比如说,金融监管机构的独立性还可能受到监管对象本身的影响。根据“俘虏论”的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管机构会越来越位监管对象所支配,会越来越迁就被监管者的利益而不是保护所谓的“公共利益”。

当然由于金融监管涉及利益主体太过广泛和复杂,因此要完全保障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很难做到,然而对于中国金融监管体制来说,有必要进行一定的安排以保障监管机构适当的独立性。

5、有效的监管协调。

监管协调通常包括监管目标、监管措施和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从监管目标来看,短期内金融监管的稳健性、公平性和效率性之间可能存在冲突,我们应根据某一阶段金融发展的需要或金融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来确定当前的监管目标,消除或降低目标之间的冲突。从监管措施来看,不同的监管手段或监管指标体系可能会存在冲突,其效力可能会互相抵消,为保证监管措施的有效性,需要监管机构对监管措施进行适当的调整和科学的安排。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则是影响监管协调是否有效的最重要因素,对监管目标和监管措施的协调起到主导作用。金融监管协调既是金融业各部门平稳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防止发生道德风险、风险集中、风险传递的必要措施。金融监管协调不仅包括防止监管重叠造成的监管对象服从监管成本过高和监管资源的浪费,也包括避免监管“真空”而导致的某些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

中国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不仅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这些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监管权限的协调,也包括金融监管机构与中国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非金融监管政府机构之间管理的协调,防止出现监管冲突,避免出现监管缺位。

6、最低的监管成本。

监管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和一定的社会外在成本。如公司治理一样,为了降低监管成本,金融监管机构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管机构治理机制。除了机构设置外,还要合理运用监管措施,提高其实施效率,并逐步建立起金融监管的业绩评价体系,对不同的监管措施进行成本收益分析,放弃低效的监管措施,积极运用高效的监管措施,不断更新监管手段,努力实现金融监管既定目标下的成本最小化。

广告

膳食养生
保健按摩
人群养生
养生常识
生活百科
中医
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