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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省份有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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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省份有育儿假,2021年,生育政策进一步优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孩子,其中,调整产假、育儿假,被各地视为发挥政策功能的关键工具。哪些省份有育儿假。

哪些省份有育儿假1

此轮各省份公布的修订计生条例中,首次明确提出增设“育儿假”,夫妻二人各享10天到15天不等。

其中,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江西、四川和贵州都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山西省规定,符合规定生育且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天的育儿假。

江苏已通过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规定,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吉林省也在计生条例修正案中明确提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父母育儿假。

计生条例修正案尚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辽宁、湖北、云南、海南、湖南、宁夏等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拟设置育儿假,规定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

海南省计生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中还提出,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两人除了可以各自享受每年10天的育儿假,还可以给予夫妻任意一方每天一个小时的育儿时间,直至子女年满3周岁止。

陕西的征求意见稿中,3周岁以内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有不低于30天的育儿假。而安徽的征求意见稿则将育儿假扩大至6周岁以下的孩子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

哪些省份有育儿假

产假最长或可延至350天,男性陪产假最长延至35天

健康时报记者梳理发现,在上述6个条例修正案已获通过的省份中,江西省条例较之前,在产假和陪产假上均有明显延长:产假增加30天(达到188天),男性陪产假增加15天(共30天)。

江苏对原有的产假和陪产假政策进行了微调。上一版的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新修改的'条例为,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计生条例修正案处于征求意见阶段的8个省份/自治区中,辽宁拟增加男性陪产假5天,从此前的15天增至20天。湖北为产妇拟增加30天产假,从此前的128天增加到158天。安徽则拟增加婚假10天(共13天),增加产假30天(累计达到188天),增加陪产假至总计30天。

宁夏现行人口计生条例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总计158天。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则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依法享受158天产假,经单位同意可以休至孩子一周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30天产假(总计188天)。此外,宁夏自治区也拟增加男性陪产假,从此前的25天拟增加到35天。

陕西的计生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则明确给予了三孩产妇更大的产假力度: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

根据陕西征求意见稿,未来陕西生育三孩的产妇也许可以休法定产假大约350天(98基础产假+60天+10天孕检奖励+半年三孩产假)。

哪些省份有育儿假2

中国生育政策的调整,从中共中央的决定开始,还需要经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的修订、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对当地人口计生条例的修订、地方行政部门对相关配套政策的调整等流程才能最终落地。

上一轮的生育政策调整是2016年启动的“全面两孩”政策,即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全面两孩”政策实际上改变了实施了数十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当时,在各省区市的人口计生条例修改中,各地普遍将原来的“晚婚假”修改为“国家规定婚假的延长”,将“晚育假”修改为“国家规定产假的延长”。同时,在2016年的政策调整中,各地普遍增加了男性配偶的“陪产假”。

2021年,生育政策进一步优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3个孩子。国家同时废除了社会抚养费等其他制约生育的措施。

哪些省份有育儿假 第2张

部分省份延长产假和男性陪产假

与此轮改革新增的父母育儿假不同,婚假、产假和男性陪产假则在此前的改革中已在大多数省份做出明确规定。

据南都记者比较和梳理,已经通过条例修正案的6个省份中,四川、山西、贵州对婚假、产假和陪产假的规定没有变化。江西省条例则较上一版有明显的福利增加,婚假增加15天(达到18天),产假增加30天(达到188天),男性陪产假增加15天(共30天)。

江苏省对产假和陪产假政策做了微调。上一版的条例规定,“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新修改的条例则修改为,“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

吉林省在此前的条例中明确规定,“女职工凭生育情况证明增加产假六十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天”,但最新版的条例则对产假和陪产假天数不做具体规定,仅明确“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再来看已公开征求意见但尚未通过的9个省份,湖南、云南、黑龙江和海南的婚假、产假和陪产假政策未修改。辽宁拟增加男性陪产假5天,从此前的15天增至20天。湖北为产妇拟增加30天产假,从此前的128天增加到158天。安徽省则拟增加婚假10天(共13天),增加产假30天(达到188天),增加陪产假至总计30天。安徽省现行条例对陪产假的规定比较特殊——“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哪些省份有育儿假 第3张

宁夏自治区也拟增加男性陪产假,从此前的25天拟增加到35天。值得注意的是,宁夏自治区的产假政策还考虑了三孩的特殊情况。

宁夏自治区现行人口计生条例规定,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即总计158天。征求意见稿则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依法享受158天产假,经单位同意可以休至孩子一周岁;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30天产假。”即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宁夏产妇仍享受158天的产假,但是单位同意可以休到孩子一周岁;生育第三个孩子的产妇则可以至少休假总计188天。

和宁夏一样,陕西省的征求意见稿也考虑了三孩,且给予三孩产妇产假力度更大:“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再给予半年奖励假,其配偶增加护理假十五天。”陕西省现行条例规定,参加了孕前检查的产妇可以休产假168天。根据陕西征求意见稿的规定,未来陕西生育三孩的产妇也许可以休法定产假大约350天(98基础产假+60天+10天孕检奖励+半年三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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