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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公示低价药清单 日用量价格3到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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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摘录《乌鲁木齐晚报》讯继国家发改委对低价药价格“松绑”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也根据本地情况,公示了低价药清单,包含89种西药、147种中成药。6月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公布,此次制定的低价药清单,都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进入低价药清单后,西药的平均日用量价格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用量价格不超过5元。

新疆发改委公示低价药清单 日用量价格3到5元

在自治区公示的低价药清单中,既有布洛芬、萘普生、维生素B、干酵母、谷维素、甘油等便宜好用的西药,也有维C银翘片、藿香正气片、三黄片等中成药。这些药品的零售价一般是2到3元。原来的定价药品目录中还有民族药,但由于民族药的日均费用不在3元或5元之内,所以此次自治区公示的低价药清单中没有民族药。

据了解,5月8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取消283种低价西药、250种低价中成药的最高零售价,制药企业可在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

国家公布低价药清单后,各省、市、自治区都根据自身特点,对低价药清单进行了增补。与国家533种低价药相比,自治区低价药清单中只有236种药,这是因为国家药品清单是全国范围内的,而自治区的药品清单只针对本地药企生产和在本地销售的药品。

权威发布附注

八部委联合建立低价药保障机制低价药迎利好

4月15日,国家卫计委等八部委昨日联合发文,宣布建立我国常用低价药生产及供应保障机制,避免出现低价药“中标死”,廉价基本药物短缺,患者无药可用或只能选择高价药的困境。而对于这种情况,广药集团总经理助理黎洪对该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认为该政策实施或有助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

低价药新政取消最高零售限价,部分低价药已纳入定点生产试点

据了解,这份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取消最高零售限价,制定我国常用低价药的日均费用标准,让低价药生产企业能够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介绍,低价药的日均费用标准目前还在与相关部门研究测算中,有望在今年上半年确定后向社会公布。各地根据日均费用标准,确定本省(区、市)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

目前相关部门测算的我国常用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是3元左右,但还有待最后研究确定。今后,折合日均费用低于国家公布的日均费用标准的药品,均将纳入常用低价药品清单。在此基础上,《意见》还明确,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目前,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治疗麻风和疱疹样皮炎的氨苯砜等七种短缺低价药纳入首批定点生产试点品种,拟于6月底前启动生产工作。

药企:低价药实行清单管理或提高企业生产积极性

广药集团总经理助理黎洪认为,从政策上看,低价药品实行清单管理并动态调整,在日服费用内由企业根据市场、成本等要素进行自主定价,这不仅改变了原来最高零售价定价的“天花板”式定价模式,也将大大提高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如果低价药实行清单管理,将在价格上有一定的自主权,在产品的价格上能够有一定的自主调整空间,企业的生产积极性将大大提高,部分廉价药市场将得以恢复。

另外,对于本次《意见》要求“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常用低价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挂网”,黎洪认为,由于目前很多经典老药在全国招标中经常“败北”,该意见将大大有利于有品牌、有疗效的经典老药的销售,相信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差价,以及未来可以预见的“医药分家”的医改进程中,低价药能够得到更多医院和医生的青睐,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缓解“看病难、买药贵”的社会难题。同时黎洪也指出,《意见》还给了低价药很大的市场空间,也将带来较大的市场机遇。但是企业能否抓住这一机遇,还要看企业自身的品牌、产品质量及疗效、价格市场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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