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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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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失业保险新政,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1

12月7日,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1〕31号,下称《办法》),广东省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试点,广州、深圳等大湾区9市的新业态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符合条件的依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参保需办理就业登记

据介绍,《办法》参照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规定,确定灵活就业人员费率费基政策,明确待遇享受条件和申领经办流程。

《办法》中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从业的下列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也就是说,快递员、外卖小哥等可依据《办法》参加失业保险。

根据《办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需办理就业登记。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依法依规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依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鼓励新业态平台对其平台从业人员缴纳失业保险费予以补助。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加失业保险原则上以其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收入申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其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申报后本年7月至次年6月按该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为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符合三个条件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值得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此外,为保障基金安全,打击骗保等违法行为,《办法》明确要求灵活就业人员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灵活就业人员、相关平台或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失业保险待遇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省人社厅介绍,试行办法是落实中央健全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全国首个试点新业态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政策,将进一步提高省灵活就业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为国家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构建覆盖全民参保体系提供广东经验。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2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只能缴两个险种

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像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只能找专业机构代缴才能买到

但就在12月7日,广东省人社局发布了最新社保政策:从2022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失业保险。

下面小编将给大家解读这个最新的政策,一起了解,参加的条件是什么、缴纳的标准是什么以及一些注意事项。

谁是灵活就业人员

法定劳动年龄内在广东省就业的以下人员:

1、在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与平台不是劳动关系的人员,如:送外卖人员、快递物流人员、网约车司机等;

2、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第2张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失业保险

1、参保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后,遵循“自愿”原则参加失业保险。

2、缴纳基数:申报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参保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深圳为例:深圳2022年1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元,目前深圳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那么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只至少缴23、6元/月。

3、参保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局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所在市参加失业保险。

4、参保方式:携带身份证和就业登记证明前往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办理后按月申报失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失业金的领取

灵活就业人员想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满足缴费年限: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和停止参保手续。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第3张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缴费时间可以与之前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合并计算。

2、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不能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3、在两个平台以上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要还在其中任意一个平台就业的,都不得申请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该政策将于明年

在广州、深圳等9个城市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第4张

展开试点工作

广东的朋友,你期待吗?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3

2021年12月7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税务局印发《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该政策从2022年1月 1日起实施。

一、灵活就业人员定义

包括: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

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遵循自愿原则,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向参保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参保缴费基数为参保前灵活就业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失业保险基准费率(单位和个人费率之和)缴纳失业保险费。以后每年7月申报一次缴费基数。

广东失业保险新政 第5张

三、失业保险待遇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失业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含省外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需求的。

灵活就业人员由灵活就业状态转为失业状态时,应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办理停止参保手续。

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情形

(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因疫情等非因本人意愿原因被要求停产停业一个月及以上的,或者执照(许可证)被市场监管部门暂扣不少于30天或者吊销、注销的;

(二)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被吊销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破产或停业整顿的;

(三)所依托的灵活就业平台单位不再提供灵活就业岗位的;

(四)依托平台单位灵活就业的从业人员,被平台单位暂停服务资格连续30天及以上的;

(五)参保人因病或因伤无法从事灵活就业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因不可抗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灵活就业的情形的。

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基本上是参照企业职工的失业保险,无论是缴费基数还是享受的待遇,两者几乎一样。唯一不同的是关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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