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生 > 生活百科 >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

来源:可可女性网    阅读: 7.25K 次
字号: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 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手机查看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我相信婚姻法很多朋友都不陌生,但是婚姻法里面的很多条例还是有很多朋友不了解,下面小编就来分享一下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1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

【释义】 本条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

本条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规定,是在1980年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和完善形成的,是这次修改婚姻法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所谓约定财产制,是指法律允许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对第三人债务的清偿、婚姻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作出约定,从而排除或部分排除夫妻法定财产制适用的制度。约定财产制是相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的,它是夫妻以契约的方式依法选择适用的财产制,而法定财产制是依照法律直接规定而适用的`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只有在当事人未就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所作约定不明确,或所作约定无效时,才适用夫妻法定财产制。本条第一款即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约定财产制与法定财产制相比较而言,其灵活性更强,更能适应复杂多样的夫妻财产关系,更能适应现代社会丰富多样的生活方式,也更能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和个性化的需要。目前世界各国都愈来愈重视约定财产制的意义和作用。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瑞士和俄罗斯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在法律中明文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采用某种财产制来支配他们之间的财产关系。如瑞士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结婚前或者结婚后,缔结夫妻财产契约。”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第42条规定:“夫妻双方有权以婚姻合同变更法律规定的财产共有制,有权对夫妻的全部财产、财产的个别类型或者夫妻各方的财产确定共有、按份所有或者分别所有制度。无论是对夫妻现有的财产,还是对夫妻将来的财产均可订立婚姻合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1004条规定:“夫妻得于结婚前或结婚后,以契约就本法所定之约定财产制中,选择其一,为其夫妻财产制。”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2

一、该条解释的法律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又称法的不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则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一般情况下,我国法律坚持“法不溯及既往”原则,这一原则也是各国通行的法律原则。学理上关于婚姻法的时间效力的学理解释与司法解释表面上看似乎很符合法的溯及既往原则,与其它司法解释关于法的溯及力的解释没有什么差别。但实际上就婚前财产是否转化共有权的问题,这种解释在理论上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是危险的。其理由:第一、关于婚前财产转化共有权创设于1993年11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消灭于2001年4月28日,是因新法的颁布而被取消的。第二、转化共有权是一种新的权利类型,它因身份关系的存续期间而产生的,而不仅仅是在纠纷发生之时(离婚)才存在。第三、以前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法的溯及力的解释虽也有从新原则的适用。但新法与旧法之间关于权利的规定都是从无到有,从保护不充分至充分保护的规律上从新的。从没有出现过权利被取消,而被溯及既往的情况。第四、无论婚前财产转化共有权是否有其充分的法理基础,但它产生了,存在了,我们就应该重视它、保护它,而不应忽视它、践踏它。因为如此轻率的处理是危险的,会从权利的法理基础上损害了权利的神圣性与破坏人们对权利的法理信仰。

二、法律一般不溯及既往。

婚前财产转化为共有权是合法的民事权利,合法享有者就应当可以请求予以保护。法律解释作为立法的继续,无论它作出怎样的规定,除非规定不符合宪法的精神、宪法的目的,那么它都应当具有法的特性,即法的权威性、法的稳定性与法的不溯及既往的特性。相应作为权利,便也具有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受法律保护的稳定性以及不被新法溯及既往的特性。既然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的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创设了婚前财产转化共有权,那么该权利就应该具有权威性,神圣而不容侵犯,具有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具有不被溯及既往的特性,不经合法的程序不被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所剥夺。

婚姻法第十九条如何理解 第2张

三、关于婚前财产转化为共有财产的时间限制

《婚姻法解释(一)》是从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笔者认为,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前已结婚的,对于婚前财产是否转化为共有财产的认定,应适用解释(一)施行前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后结婚的,对是否为婚前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个人特有财产和约定财产,严格按婚姻法解释(一)的规定处理。这样才能体现出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案件的处理更客观,更切合实际。如夫妻双方已结婚几十年,婚前属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双方现在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在分割财产或遗产时仍将其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这样难免会让婚姻双方或遗产继承人尚存的最后一丝留恋和感情也消耗殆尽,不利于社会和稳定和谐。

广告

膳食养生
保健按摩
人群养生
养生常识
生活百科
中医
疾病